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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出台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南,消控室值班人员为责任主体

    2022-08-11    标签:清大东方 文章来源: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

    近日,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会同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安徽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南》,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育教学机构消防安全管理。

     

     

    明确主体责任,完善管理体系。全文共10章53条,明确学校应对本单位和场所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责,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从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微型消防站建设、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消防资料档案、考评和奖惩等9个方面对教育教学机构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完善教育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

     

    细化分解职责,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学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将学校消防安全职责细化分解到校长、副校长、(处)科室负责人、(保卫)部门负责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人员等11类责任主体。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在内的12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频次、火灾隐患整改的具体要求进行细化。

     

    强化保障机制,提升技防水平。学校设立消防专项资金,用于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更新、维修、改造和火灾隐患整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加大智能防控手段应用,积极应用消防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控、物联网技术等物防、技防措施。委托具有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月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保,每年开展一次消防设施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开学前、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根据需要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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